根據教育部《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4〕4號)文件精神和上級部門有關要求,結合本院實際情況,制定本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一、工作原則
(一)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
(二)公開、公平、公正。
(三)政策透明、程序規范、信息公開、監管到位。
(四)重大事項集體研究、集體決策。
二、復試分數線與招生計劃
2025年數學、系統科學、統計學和圖書情報四個碩士學位點的復試采取差額形式進行,第一志愿差額比例150%,不足150%的,全部合格生源進入復試。
招生計劃見下表: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學習 形式 |
國家分數線(B類) |
招生 計劃 |
備注 |
0701 |
數學 |
全日制 |
政治、外國語單科各31分(滿分各100分) 專業一、專業二單科各47分(滿分各150分) 總分264分上線。 |
27 |
滿足B類考生復試線基礎上還需滿足復試差額比例。 |
0711 |
系統科學 |
全日制 |
23 |
0714 |
統計學 |
全日制 |
40 |
1255 |
圖書情報 |
全日制 |
外語單科43分,管理類聯考單科86分,總分181上線。 |
26 |
三、資格審查
進入復試名單的考生須進行資格審查,考生須確保提交材料真實有效,資格審查合格方能參加復試。未參加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能參加復試。
(一)資格審核時間:
2025年3月30日8:30—15:30(南校區A6-108/111室)
(二)提交材料內容(提交復印件,現場審核原件)
1.所有考生必須提交的材料:
(1)初試準考證;
(2)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6張(及同版電子照片);
(3)本人居民身份證(復印正反面);
(4)學歷等相關材料:
應屆畢業生:學生證(或學籍證明)、《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大學期間成績單(加蓋教務處公章的大學期間學習成績單);
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須提供學生證(或在讀證明)、所修學分證明;
往屆畢業生: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認證結果)、大學期間成績單(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的大學期間學習成績單);
(5)思想政治情況審查表(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填寫并加蓋印章,若無工作單位可由所在社區、居委會填寫并加蓋印章)。
(6)已成功繳費的收據或者截圖;
(7)貴州民族大學2025年研究生招生復試考生誠信承諾書(現場簽訂)。
2.定向考生:須提供定向協議書(一式三份,考生簽印、定向單位簽字蓋章)。
3.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
報考地處二區招生單位且畢業后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定向就業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或者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簡稱“雙少生”),還須提供:
(1)應屆本科畢業考生須提供:研究生定向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
(2)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須提供:本人戶口簿(含戶口簿首頁)或戶籍證明、研究生定向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考生現工作單位出具的在職證明材料及考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
4.享受政策加分考生須提供《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中涉及的相應材料。
5.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須提供《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登記表》定向就業協議書。
6.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須提供《入伍批準書》《退出現役證》。
7.其他事項:
(1)身份證丟失的,需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證明,并于證明上貼本人照片并騎縫加蓋公章;
(2)學生證丟失的,需由所在學習學籍管理部門出具證明,并于證明上貼本人照片并騎縫加蓋公章;
(3)思想政治情況審查表、研究生定向就業協議書等材料請在貴州民族大學研究生院官網自行下載。
(三)資格審查安排
對所有考生提交的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等材料嚴格審查核驗,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對不符合規定者,取消復試、錄取資格。
四、復試
(一)復試組織方式
1.現場復試。
2.復試時,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確保“三隨機”要求,加強復試過程監管,確保公平公正。
(二)復試時間及地點
時間 |
內容/項目 |
地點 |
備注 |
2025年3月30日 8:30-15:30 |
資格審查 |
A6-108、111 |
貴州民族大學南校區 |
2025年3月31日 12:30-14:30 |
專業筆試 |
教2-A204、C223 |
2025年3月31日 15:00-17:00 17:30-19:30 |
加試科目1、科目2 |
A6-108 |
2024年4月1日 上午8:30開始 |
綜合面試 |
教2-A202、A203、B206、B207、B209、B210、B211、B212 |
特別提示:復試考試務必在指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完成相關環節,若遲到30分鐘及以上視為自動放棄復試。
(三)復試名單
復試名單詳見附件1。
(四)復試內容和方式
復試分為專業課筆試和綜合面試兩部分。
1.專業課筆試,滿分10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其中圖書情報專業筆試包含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及專業知識考試(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滿分30分,專業知識考試滿分70分)。
2.綜合面試:滿分200分,其中專業素質150分,外語聽力與口語水平、閱讀測試50分。
3.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為“合格”與“不合格”;
4.加試。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單科考試成績滿分100分。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低于60分(不含60分)不合格。加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筆試科目
序號 |
報考專業 |
科目 |
備注 |
1 |
數學 |
常微分方程 |
|
2 |
系統科學 |
數值分析 |
|
3 |
統計學 |
概率論 |
|
4 |
圖書情報 |
思想政治理論、信息資源管理 |
|
5 |
圖書情報同等學力加試 |
科目1:信息檢索;科目2:信息資源建設 |
|
(五)綜合面試
綜合面試按學科分組進行面試,具體分組采取隨機分組方式,現場確定。?面試候考室:教2-A204
1.綜合面試流程
(1)英語聽力與口語水平、閱讀測試:測試方式以自我介紹及考官提問考生回答的形式進行。英語閱讀,測試方式以隨機抽取試卷袋中的閱讀資料現場口譯的形式進行;
(2)專業基礎知識:先隨機抽取試卷袋中的題目,并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解答;
(3)其它:考官根據學生報考專業及方向,有針對性的對考生進行提問,并要求考生現場回答。
(六)復試成績計算
復試成績為專業筆試成績與綜合面試成績之和,滿分300分。
復試成績=專業課筆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
復試成績在學院網站公布,敬請考生關注。
五、費用
按照《貴州省發展改革委貴州省財政廳貴州省教育廳關于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費及有關問題的通知》(黔發改收費〔2014〕641號)的要求,我校研究生復試費為每生100元(不含體檢費),考生必須在參加復試前繳費,未繳費或繳費不成功視為自愿放棄復試資格。繳費后因各種原因不符合復試條件或自愿放棄復試的,已繳納的復試費不予退還。繳費流程見學校研究生院官網。
六、調劑
(一)學院四個碩士學位點(數學、系統科學、統計學和圖書情報)如有調劑,調劑信息另行公布。
(二)所有考生的調劑申請均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網址:https://yz.chsi.com.cn/yztj)進行。
七、錄取
(一)入學考試總成績為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按權重相加,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分別按百分制折算,初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1.初試成績滿分500分的考生總成績計算公式:
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初試成績/5×60%+復試成績/3×40%
2.初試成績滿分300分的考生總成績計算公式:
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初試成績/3×60%+復試成績/3×40%
(二)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優先錄取復試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若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復試成績從高到低錄取;若復試成績又相同則按初試專業課總成績從高到低錄取。若有放棄或取消錄取資格則在該專業同類別順延錄取。
(三)體檢根據《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執行。進入擬錄取名單的考生須在二甲及以上醫院體檢。
(四)錄取類別分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
1.非定向就業考生畢業后按國家有關非定向就業政策就業。
2.定向就業考生須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協議合同,畢業后回定向單位就業。
(五)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材料,全面考察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錄取: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體檢不合格者;
3.復試成績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4.加試科目成績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5.未經公示的考生。
(七)符合學校基本分數線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在專項計劃內單獨排名進行錄取。滿足條件的申請免初試退役人員考生在普通計劃內單獨排名進行錄取。
(八)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批,審批通過后在學校統一規定的時間公示。
八、申訴和復議
復試錄取期間,考生對學院招生環節有異議的,可向學院書面具名提起申訴,學院應當受理并予以答復。考生對學院答復仍有異議的,可向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投訴,投訴材料須包括學院對申訴的答復。
受理申訴和投訴時限為復試期間至復試結束后一周內,不采納任何違規私自進行錄音、錄像、錄屏的內容作為申訴、投訴材料。
對投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有關人員進行復議。
九、其他注意事項
(一)誠信復試。對弄虛作假的考生,一經發現即取消錄取資格。考生復試前須簽訂《貴州民族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承諾書》。
(二)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違紀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三)新生入學報到后,我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新生進行入學資格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四)本辦法若與國家、貴州省及學校相關政策不一致,則以國家、貴州省及學校相關政策為準。
(五)請各位考生及時關注貴州民族大學研究生院網站和天游線路檢測中心網站,以便獲取貴州民族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最新信息。
十、申訴電話
貴州民族大學天游線路檢測中心研究生培養科
電話:0851-88929764
聯系人:李老師電子郵箱:gzmuwork@126.com
通訊地址:貴州省貴陽市花溪區貴州民族大學天游線路檢測中心
郵編:550025
網址:https://sxgc.gzmu.edu.cn/
附件1:貴州民族大學天游線路檢測中心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名單
貴州民族大學天游線路檢測中心
2025年3月27日
一審:李榮
二審:王自強
三審:劉璐